2022年7月
關於聯合國對香港自2020年6月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以來執行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情況的首次審議。
中國人權的建議:
“……除非香港政府立即轉向建設性的參與,否則委員會需要採用一個具體的締約國進展指標和基準。……香港政府在有效應對挑戰和採取具體措施(遵守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規定的義務)方面明顯的失敗,應反映在委員會的最終評估中。”
2022年7月
關於聯合國對香港自2020年6月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以來執行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情況的首次審議。
中國人權的建議:
“……除非香港政府立即轉向建設性的參與,否則委員會需要採用一個具體的締約國進展指標和基準。……香港政府在有效應對挑戰和採取具體措施(遵守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規定的義務)方面明顯的失敗,應反映在委員會的最終評估中。”